目 录
第一章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二章 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三章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二部分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章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章 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证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证处
2019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
(二)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公证建议,代办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手续等。
(三)通过公证活动,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秩序。
(四)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公证处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职人员3人,聘用人员2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绥芬河市公证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公证处本级和所属0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总表、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表。
由于没有安排相关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表数据为空。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60.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同比上年收入增加4.88万元,主要原因为:正常的工资普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1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88万元,主要原因:正常的工资普调。
本年度支出6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88万元,原因:正常的工资普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88万元,原因:正常的工资普调。比年初预算增加10.86万元,原因:正常的工资普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无变化。
二、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合计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原因为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与上年支出数对比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为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为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为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为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为无变化。
3、相关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出境团组数及人数:2018年度因公出国出境费组团数0个,总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减少0个、减少0人次,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车保有量情况为0台车。与上年相比,购置减少0台,保有量减少0台,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相比,减少0批、减少0人次,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三、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事业运行经费支出60.11万元,比2017年增加4.88万元,增长0.08%。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工资普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变化;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8年度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律师公证管理”等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保证本单位公证业务的正常运行。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保证本单位基本运转、人员经费开支。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律师公证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律师公证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律师公证管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共办理各项公证1108件,涉及公证标的额500多万元,办证合格率、服务当事人满意率达100%,无错证、假证及投诉现象发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受经济环境整体下滑、公证业务人员不足等因素影响,公证业务不断萎缩,且公证改革和优化过程艰难,部分公证员接受新知识、新业务的渠道单一,不能迅速提高办证效率。下一步改进措施推进相关改革制度的落实,确保完成改革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五、事业运行经费是指事业单位履行相应职能、维持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六、事业运行经费:是指事业单位履行相应职能、维持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七、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第三章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第二部分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