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黑龙江省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黑农厅联发〔2024〕1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免疫补助机制与保障措施,强化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提升强制免疫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结合绥芬河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绥芬河市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绥农联呈〔2024〕3号),根据《方案》中“先打后补”补助对象标准,绥芬河市米格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补助条件,并在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数字化平台按照补助流程进行了自主申报,申请“先打后补”补助资金42480元。按照补助审核程序要求,经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报财政部门核准后,现已进入补助发放程序,特此公示。
如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11月1日—11月11日)向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0453-582-7253)和绥芬河市财政局(0453-392-5616)反映。
附件:绥芬河市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明细
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
绥芬河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日
绥芬河市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明细
单位名称 | 绥芬河市米格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法 人 | 曹焕山 |
补助数量(毫升) | 212400 |
补助单价(元) | 0.2 |
补助金额(元) | 424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