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热电联产项目征收使用土地事宜预公告如下:
一、征用土地用途
征用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征用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该项目所在区片位置为SFHS-1区片,位于绥芬河市阜宁镇建华村、朝阳村和绥芬河林场,面积约14公顷。具体位置范围及面积以城市规划控详和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三、征用目的
绥芬河市2025年城市建设用地
四、拟开展土地调查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五、征用土地补偿标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黑政函〔2023〕65号)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9月30日发布的《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执行。
六、安置途径
征地补偿以货币方式进行补偿安置,涉及社保安置的由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社保安置。
七、注意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树木、经济作物及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九游体育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