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二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第三章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一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章 绥芬河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市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外省市和全国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同我市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七)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咨询服务和统计书刊出版工作。
(八)依法审批两镇、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受省统计局委托管理黑龙江省统计局绥芬河社会经济调查队。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绥芬河市统计局设三个内设机构:下设综合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直属事业单位有两个:一、绥芬河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绥芬河市统计执法监察大队);二、绥芬河市普查中心(绥芬河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核定编制15名,年末实有14人,离退休9人。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会议、信息、机要、党建、宣传、纪检、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制定、运行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机关信访、政务公开、诚信建设、安全保卫、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各项统计报表制度,指导全市统计报表制度的有关业务工作;拟定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配合国家拟定和修改各项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系统外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的统计教育和统计干部的培训工作;参与全市目标管理工作。
负责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硬件维护、软件开发及各项普查数据的处理工作;负责党政决策信息支持系统建设;负责有关统计信息库的结构设计、信息加载、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研究拟定全市社会、科技、文化、环境和妇女儿童统计制度和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监测,提供咨询建议;负责管理和对外发布统计信息;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系统宏观经济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和资产负债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账户,进行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测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组织实施GDP数据质量评估。人员3名。
(2)业务一科: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运输、邮电企业统计调查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资源节约评价指标体系及其相关的统计制度;执行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和监测体系;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定期进行能耗统计分析和监测;指导和协调行业资源节约统计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统计调查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人员1名。
(3)业务二科: 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的统计调查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市批零贸易业企业和餐饮业企业统计调查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调查制度,开展流通领域的有关监测;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市对外经济统计工作;对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全市重点服务业企业月度和年度联网直报;组织实施联网直报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开展重点服务业企业调查方法制度的研究,资料的整理、编辑、开发和应用,全市服务业系统基础建设、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等;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劳动力以及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并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人员3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绥芬河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绥芬河市统计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张报表。
由于没有安排相关支出,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数据为空。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19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30.2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57万元。本年度支出1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万元,项目支出37万元),结余分配22.6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2.65万元。本年度收支总额同比上年增加18.73万元,增加11.05%,主要原因是:购买农业普查所需设备及发放农业普查调查员补助。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0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87万元,比年初预算年增加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75万元,占比为95.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2万元,占比为4.8%。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16万元;比年初预算年增加4.1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15.85万元,占比占比为75.64%;按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3.74万元,占比为8.97%。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合计0.1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原因为所需经费和预算相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减少/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原因为接待人次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为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为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为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原因为接待人次减少;
因公出国出境团组数及人数:2017年度因公出国出境费组团数0个,总计0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0台,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车保有量情况为0台车。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8人。与上年相比,减少1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事业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3.74万元,比2016年减少14.38万元,降低51.13%。主要原因是:为节省经费,节约开支。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87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农业普查所需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18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49平方米,业务用房20平方米,其他用房15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活动)。共涉及资金14.71万元,占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6%。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无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完成各项任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三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随本说明一并公开。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三个项目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71万元,执行数为14.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了2017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二是完成了住户调查工作;三是完成了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细化程度不够;二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范围较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绩效指标;二是扩大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六、事业运行经费是指事业单位履行相应职能、维持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七、专项统计业务: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支出。
第三章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