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08.60万元,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
省厅接到专项资金后及时将此项资金转付至我市,保证了我市文化工作开展。2024年我市将进一步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惠民水平。充分发挥文化阵地职能,做好免费开放与免费培训工作。积极拓展文化服务职能,加强文化阵地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对各文化社团的辅导培训。以“结对子、种文化”工作为平台,积极开展系列文化活动。以各种节日节点为平台,加强文化法制宣传。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体育赛事活动,为我市营造文化惠民与全民健身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利用文物保护建筑打造人文历史景观,助力我市全域旅游规划,助力我市文体事业建设。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为了促进目标的实现,达到最佳文化效果,省财政厅实施了一次全额拨付,共拨付专项资金308.60万元,按照资金的数额,本着节约的原则,我们对开展的活动逐项支出,本年共执行276.92万元,其中:用于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支出166.15万元、用于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支出110.77万元,执行率达到89.73%。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4年,我单位各项费用支出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完全按照财务规定进行核算,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没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为合理使用资金,我们严格控制了各项计划支出,并成立了资金使用领导小组,监控了各项支出的使用过程。对一万元以上的支出,由业务科室在局班子会上做汇报,领导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资金支付,在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都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做了账物相符,专款专用。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为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等,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极大丰富了老百姓的业余文化生活,为文化服务均等化、文化惠民提供了经费保障。与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衔接,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均已达预期,支出结构优化合理,项目指标百分之百完成,活动覆盖范围广、形式多样,大大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了群众的文化素质,有效传承了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效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喜爱。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和得分情况分析。
1、文化活动开展大于等于10次,全年实际完成30次。
2、体育活动开展大于等于10次,全年实际完成13次。
3、改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大于等于3个,全年实际完成6个。
4、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符合预期,全年实际按进度完成,符合预期。
5、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90%,全年实际完成大于等于95%。
6、全年预算资金支出率大于等于90%,全年实际完成89.73%。7、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全年实际逐步提升。
8、全市文旅事业发展逐步提升,全年实际逐步提升。
9、群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大于等于90%,全年实际大于等于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4年,我单位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均已完成,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建议和拟公开情况
(一)从安排以后年度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三个方面提出结果应用建议。
建议每年安排此类项目经费,加大经费额度,进一步扩大公益文化活动的惠民范围;有利于加强文化惠民的宣传推广,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互动性,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自评结果拟公开情况。
根据绩效结果,这个项目资金的投入是件有利于民生的大好事,是一项关心百姓、深得民心的好项目,该项目应当继续深化开展,我局将拟将本次自评结果在绥芬河政府网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1-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文旅局(一般项目)
绥芬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