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市房产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9-28 15:43 来源:绥芬河市房产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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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二章 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第三章 房产管理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一章 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 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章 绥芬河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房产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拟定我市房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为全市人民提供房屋产权确权登记、买卖交易等服务。

  (三)负责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审批、核发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工作,办理预售合同的变更和注销登记工作,房地产市场管理,住房保障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内设机构:按照绥芬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6]15号),绥芬河市房产管理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隶属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益一类,按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绥芬河市房产管理局下设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一个事业单位。房产局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财务室、法规科、市场管理科、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二)编制:房产局现有编制 24人,其中行政编制 16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8人。房产局2017年年末实有人数:财政统发在职职工21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7人,行政空编2人,事业空编1人。 长期聘用人员11人。离退休0人。

  (1)办公室,职责:责房产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房产法律咨询和信访工作。协助司法机关查处涉法的房产案件;参与房产仲裁工作。人员情况:2人。

  (2)财务室,职责:负责全局的财务工作,包括全局的收费情况以及全局的行政运行支出工作。人员情况:2人。

  (3)法规科,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房产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市房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人员情况:2人。

  (4)市场管理科,职责:负责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审批、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负责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工作,办理预售合同的变更和注销登记工作。人员情况:4人

  (5) 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租住房三级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人员情况:3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绥芬河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绥芬河市房产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张报表。

  由于没有安排相关支出,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数据为空。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44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3.51万元,本年度支出48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85万元,项目支出68.8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收支总额同比上年减少41.34万元,主要原因是:1是人员减少。2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1.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07.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8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09.53万元,项目支出68.8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50.87万元),全年支出同比上年共减少41.34万元,2017年支出减少的原因:1是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收入的减少,根据绥编发<2015>7号《关于组建绥芬河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的通知》,2017年6月从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划转5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2是项目收入减少了。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71万元,同比上年减少了41.34万元,主要原因:1是人员减少。2是项目支出减少。

  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7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7.3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29.28万元,占比为89%,住房保障支出55.43万元,占比为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比为0%,外交支出0万元,占比为0%。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8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1.9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78.96万元,占比9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6.89万元,占比为8%。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比为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比为0%。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合计0.1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14万元,原因为领导重视,尽量杜绝“三公”经费的支出,节约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减少/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14万元,没有超出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14万元,原因为领导重视,尽量杜绝“三公”经费的支出,节约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为房产局没有因公出国出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为房产局没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为房产局没有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比上年减少0.14万元,原因为领导重视,尽量杜绝“三公”经费的支出,节约经费。

  因公出国出境团组数及人数:2017年度因公出国出境费组团数0个,总计0人。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人,上年房产局也没有因公出国出境团组数及人数;

  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0台,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台;公车保有量情况为0台车。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台。

  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8人。与上年相比,增加2批次,增加4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经费支出说明

  房产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经费支出36.89万元,比2016年增加24.51万元,增长150.5%。主要原因是: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有一些科目是从项目支出中列支的。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房产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580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桌椅支出4800元、政府采购计算机支出55580元、政府采购高拍仪支出192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6340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7年审批中心搬迁购买了一些办公桌椅,二是房产管理局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合署办公需要增加设备购买了计算机及高拍仪。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407.3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407.3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房产管理局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8.86万元,其中住房保障廉租房支出55.4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43万元。占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开展绩效管理项目支出/全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房产局2017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无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房产局财政预算548.55万元,2017年因为人员的调整,决算支出减少了,支出总额为48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85万元,项目支出68.86万元。收支平衡。基本支出根据《2017年预算单位经费指标核定标准表》,项目支出根据2017年王市长签批的房产局《关于申请房屋产权交易系统软件平台升级、数据迁移资金的报告》以及房产局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关于2017年的预算申请。很好的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 。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房产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房产局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支出为68.86万元,其中住房保障廉租房支出55.4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43万元。

  在2018年的财务工作中,房产保证在局预算内完成全年工作绩效。  

  1、完善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系统,进一步完成与不动产合署办公流程。 

  2、按时限完成历史遗留项目办证难题。

  3、按相关政策完成年度公租房、廉租房核准、发放、入住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六、事业运行经费:是指事业单位履行相应职能、维持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七、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第三章 房产管理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来源:绥芬河市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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