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二道岗66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输变电增容工程项目需要使用绥芬河市行政区内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东宁市供电分公司。
二、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东宁二道岗66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输变电增容工程。
三、使用林地的用途:建设塔基。
四、项目拟建设地点:二道岗子经营所11林班。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为0.0154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无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使用林地全部为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局有限公司林地。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453-3988890。
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