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4日绥芬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强为绥芬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命:
刘耀琳为绥芬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玉明、王星的绥芬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年6月24日绥芬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强为绥芬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命:
刘耀琳为绥芬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玉明、王星的绥芬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人大办
撰稿:金禹辰
校对:刘奕
一审:金禹辰
二审:刘奕
三审: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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