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5〕33号)文件要求,农业农村局对所申报的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发生贷款的畜牧业经营主体的养殖规模、贷款合同、贷款利率、付息证明等进行了审核,并与财政局对贴息额度进行了核算。我市达到贴息要求畜牧业经营主体有3家,主要贷款银行2家:贷款金额260.8万元,按照一年期贷款各阶段的基准利率计算,共需贴息资金4.22万元。
附:贷款贴息明细表
项目公示期7天(8月8日-8月14日),过期不予受理,请在公示期内对经营主体资质、贷款金额、用途等不符情况进行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453-582724813836389178
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8日
贷款贴息明细表
序号 |
申请贷款贴息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发放贷款机构名称 |
贷款金额(万元) |
申请贴息 资金 (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
1 |
绥芬河市常兴养殖场 |
肉牛场 |
|
131.8 |
2.12 |
|
|
|
绥芬河市农商行阜宁支行 |
59 |
0.94 |
|
|
|
邮政储蓄银行绥芬河支行 |
72.8 |
1.08 |
2 |
绥芬河市喜泉养牛场 |
肉牛场 |
绥芬河市农商行阜宁支行 |
87 |
1.4 |
3 |
绥芬河市如意种植养殖场 |
肉牛场 |
绥芬河市农商行阜宁支行 |
42 |
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