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5〕33号)文件要求,农业农村局对所申报的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发生贷款的畜牧业经营主体的养殖规模、贷款合同、贷款利率、付息证明等进行了审核,并与财政局对贴息额度进行了核算。我市达到贴息要求畜牧业经营主体有3家,主要贷款银行2家:贷款金额260.8万元,按照一年期贷款各阶段的基准利率计算,共需贴息资金4.22万元。
附:贷款贴息明细表
项目公示期7天(8月8日-8月14日),过期不予受理,请在公示期内对经营主体资质、贷款金额、用途等不符情况进行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453-582724813836389178
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8日
贷款贴息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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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申请贷款贴息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发放贷款机构名称  | 
      
       贷款金额(万元)  | 
      
       申请贴息 资金 (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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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绥芬河市常兴养殖场  | 
      
       肉牛场  | 
      
       | 
      
       131.8  |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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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绥芬河市农商行阜宁支行  | 
      
       59  | 
      
       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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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邮政储蓄银行绥芬河支行  | 
      
       72.8  | 
      
       1.08  | 
    
| 
       2  | 
      
       绥芬河市喜泉养牛场  | 
      
       肉牛场  | 
      
       绥芬河市农商行阜宁支行  | 
      
       87  | 
      
       1.4  | 
    
| 
       3  | 
      
       绥芬河市如意种植养殖场  | 
      
       肉牛场  | 
      
       绥芬河市农商行阜宁支行  | 
      
       42  | 
      
       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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