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资金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信息公示

日期:2025-01-02 16:03 来源: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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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黑农厅函〔2024〕781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当地登记注册的主体申报、通过相关规定程序初审,牡丹江市级审核。近日,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484号)文件,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资金已下达我市,现对项目资金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资金补贴对象:绥芬河市李清福家庭农场

补贴方式和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做好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经综)函〔2024〕55号)文件规定“单个主体奖补不超过20万元”规定要求,同时结合资金总额及财政部下达我省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绩效目标任务,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定额补贴,单个家庭农场补助2万元,单个农民合作社补助20万元。

补贴资金:2万元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7日),如对以上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453-3949790

来源: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

撰稿:么宇

校对:刘颖

一审:王欢

二审:汤龙义

三审:谷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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