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本年度中央下达本单位彩票公益金2万元,其中黑财指(社)[2022]174号文件下达资金2万元,用于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支出。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孤儿助学事业的发展。在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支出上,专款专用,按时间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本地区没有符合政策发放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的儿童。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放大坐标找不足,提高标准找差距,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及时将绩效自评结果及时公开到绥芬河市政府网站,接受社会和民众监督。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绥芬河市民政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