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安排,为更好的开展我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提升经办服务能力、信息化建设、综合监管等工作,按照项目资金的相关使用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果。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各地机构改革后医疗保障能力建设,经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共同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分配给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共139万元。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下达的补助资金指标中,主要用于安排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费、业务培训费及开展其他相关医保工作公用经费,实现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实施战略规划、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的总体目标。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453,728.81元,预算执行率32.64%,资金使用符合财经法规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未发生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绩效评价结论
按照《2021医保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手册》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分数为99分,档次为优秀。
四、项目评价指标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折
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39万元预算指标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折
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453,728.81元,全年执行32.64%。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祈
该项资金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强化了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重点用于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提升信息服务能力、改善窗口服务环境、医保政策及打击欺诈骗保宣传、信息化建设和基金监管等方面。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总目标完成率32%。支付方式改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项目正在运行,DIP试点立项审批、招标采购、工程结算等工作还未完成。
(三)绩效指标完成效果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召开医保工作会、政策宣讲会8次;召开医保业务培训会4次;医保政策通过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无误;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100%;未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医保行政执法考试合格率100%。
(2)质量指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医保综合监管能力较上年提升;医保宣传能力较上年提升;医保各项政策落实100%;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较往年提高。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满意度90%以上。
五、效益性分析
一是切实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推广;二是完成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整合;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效率;五是启动异地就医快速备案,精简备案材料,简化办事程序;
强化法治保障,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组织定点为医药机构培训,强化基金监管守护基金安全。
六、存在的问题
自身监督管理制度还有待健全,某些方面制度如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具体资金如何使用,有的没有按计划进行一个很合理的考量。
七、改进措施和建议
1.结合本单位职能及上年实际,合理制定项目的目标预算,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监督实施。
2.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实行,做到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
3.合理分配专项资金,相关专项资金拨付及时,严格要求到位时间到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