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转移支付(居民医保部分)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日期:2022-04-07 14:26 来源: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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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1医保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手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评价指标体系,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项目支出绩效实施了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依据;

  依据中央和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进行决策,决策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资金管理办法。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收入2081万,其中中央下达绥芬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基金1487万元,省内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基金594万元。

  加快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结果

  按照《2021医保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手册》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分数为99分,档次为优秀。

  三、指标分析

  资金预算执行率100%,按规定使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监管检查制度全覆盖,措施有力。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全面实现绩效管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协议管理严格监管,信息数据及时准确,医保基金统计、基金报表上报准确完整、及时有效,全面实现绩效管理。

  参保人数43010人,达到目标值。各级财政补助标准580元/人.年,全部足额到位,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为95%,没有重复参保人数和虚报参保人数,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73%,参保人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70%,普遍开展门诊统筹,实行个人账户向门诊统筹过渡,基金累计结余可支配月数31个月。

  四、项目效益分析

  效益指标元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医保统计、基金报表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及时准确。

  (2)社会效益。城乡居民享受待遇达到3.56万人次。

  (3)生态效益。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逐步扩大。

  (4)可持续影响。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的作用成效明显。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参保对象满意度98%。

  五、存在的问题

  自身监督管理制度还有待健全,某些方面制度如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具体资金如何使用,有的没有按计划进行一个很合理的考量。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1.结合本单位职能及上年实际,合理制定项目的目标预算,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监督实施。

  2.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实行,做到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

  3.合理分配专项资金,相关专项资金拨付及时,严格要求到位时间到位率。

                            

  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来源: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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