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第三批)

日期:2025-06-06 15:55 来源: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有效期至2025年6月3日前未办理延期办证手续、市场监管局已经注销营业执照以及主动申请注销的,由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上述单位不得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上述企业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相应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

附件:2025年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三批)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负责人

登记编号

注销原因

1

黑龙江省泽团能源有限公司

刘利彬

S安经(甲)字〔2022〕000022

到期注销

2

黑龙江省中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辛春龙

S安经(甲)字〔2022〕000023

到期注销

3

黑龙江润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王强

S安经(甲)字〔2022〕000025

到期注销

4

黑龙江省崇众石化有限公司

汪齐宝

S安经(甲)字〔2022〕000028

到期注销

来源: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局

撰稿:迂洪波

校对:田翌锋

一审:康卫东

二审:孙野

三审:刘玉仁

责任编辑:

相关附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