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第二批)

日期:2025-04-29 13:48 来源: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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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有效期至2025年4月28日前未办理延期办证手续、市场监管局已经注销营业执照以及主动申请注销的,由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上述单位不得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上述企业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相应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附件:2025年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二批)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负责人 登记编号 注销原因
1 黑龙江宏深经贸有限公司 刘广丰 黑S安经(乙)字[2023]000027 申请注销
2 黑龙江国莱石化有限公司 刘维东 黑S安经(甲)字[2022]000007 到期注销
3 黑龙江省中群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彭俊 黑S安经(甲)字[2022]000008 申请注销
4 黑龙江玛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曹立志 黑S安经(甲)字[2022]000010 到期注销
5 黑龙江南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贺亮 黑S安经(甲)字[2022]000014 到期注销
6 黑龙江洲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姚世林 黑S安经(甲)字[2022]000015 到期注销
7 黑龙江能硕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赵丽光 黑S安经(甲)字[2022]000017 到期注销
8 黑龙江绥硕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姚爱民 黑S安经(甲)字[2022]000020 到期注销
9 绥芬河市洽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卢艳 黑S安经(乙)字[2022]000063 法定注销

来源: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局

撰稿:迂洪波

校对:田翌锋

一审:康卫东

二审:孙野

三审:刘玉仁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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