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4年3季度,对绥芬河市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五花山水库、金家沟水库)进行监测。
(一)监测点位
分别在水源地取水口处设置监测断面。
(二)监测项目
五花山水库:《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80项),湖库特定项目(2项),共111项。
金家沟水库:《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80项),湖库特定项目(2项),共111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水质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 
       序号  | 
      
       省份名称  | 
      
       城市名称  | 
      
       水源名称(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 
       1  | 
      
       黑龙江省  | 
      
       绥芬河市  | 
      
       五花山水库  | 
      
       湖库型  | 
      
       达标  | 
      
       ——  | 
    
| 
       2  | 
      
       黑龙江省  | 
      
       绥芬河市  | 
      
       金家沟水库  | 
      
       湖库型  | 
      
       达标  | 
      
       ——  | 
    
      
黑公网安备 23108102000104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