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接集中照护职能养老机构名单(第一批)的公示

日期:2025-06-11 14:16 来源:绥芬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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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黑民规〔2025〕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确定承接本市集中照护职能养老机构名单(第一批)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 收费标准 地址 联系方式
全护理 半护理 自理
绥芬河市敬老院 1785元 1715元 1649元 安康大街99号 13329538555

以上收费标准参照我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护理费确定。

此名单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根据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补充到此名单中。

绥芬河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1日

来源:绥芬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撰稿:刘巍娜

校对:姬悦

一审:刘巍娜

二审:姬悦

三审:赵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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