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绥芬河林场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9 15:22 来源:绥芬河市绥芬河林场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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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二章 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参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三章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二部分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章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章 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制定年度林场发展规划和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负责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

  (六)负责木材检查工作;

  (七)负责林场职工发展多种经营生产的技术指导、技能培训工作;

  (八)负责林产品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九)承办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绥芬河市绥芬河林场共设置3个科室,包括:下设综合室、财务室、技术室。核定编制人数40人。在职职工实有人数31人,纳入管理退休人员62人,离岗创业人员1人。

  2020年末绥芬河市绥芬河林场实有人数29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与2019年度决算相比,年末实有人数减少3人,其中:行政人员增加0人、参公人员增加0人、事业人员减少3人、离休人员增加0人、退休人员增加0人。

  本部门无所属预算单位,部门汇总决算即部门本级单位决算。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和所属一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1、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2、绥芬河市绥芬河林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总表、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表。(参见附表)

  由于没有安排相关支出,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数据为空。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1298.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8.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同比上年收入增加53.03万元,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8.67万元,其他支出增加4.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8.1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53.03万元,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8.67万元,其他支出增加4.3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9.41万元。

  本年度支出109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78万元,项目支出378.79万元),同比上年支出增加337.62万元,原因:基本支出增加1.3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36.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0.5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同比上年支出增加337.62万元,原因:基本支出增加1.3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36.2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本部门没有安排本表的相关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437.02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合计1.3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53万元,原因为疫情原因,压缩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2.53万元,完成预算的34.8%;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28万元,完成预算的0%。

  2、与上年支出数对比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89万元,原因为疫情原因,经费压缩。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为未购买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5万元,比上年减少3.89万元,原因为疫情原因压缩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招待费。

  3、相关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出境团组数及人数:2020年度因公出国出境费组团数0个,总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减少0个、减少0人次,主要原因是疫情闭关。

  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车保有量情况为0台车。与上年相比,购置减少0台,保有量减少0台,主要原因是0。

  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2020年度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相比,减少0批、减少0人次,主要原因是0。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28.06万元,比2019年增加10.89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个人交通费预算支出增加8.95万元,其他支出增加1.94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6.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35%。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各部门应按照如下格式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评价资金109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0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基本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组织对绥芬河市绥芬河林场部门开展基本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1.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均未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绥芬河市绥芬河林场能够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基本支出未超出年初预算,各项工作任务能够按进度完成,绩效考评合格。

  3、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共组织对“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补助资金等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63.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均未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能够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支出未超出年初预算,项目实施能够按进度要求完成,绩效考评合格。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及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1.38万元,执行数为93.39万元,完成预算的25%。主要产出和效果: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解决了林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资金需求,保障了林场管护用房的维修维护,确保管护人员的正常巡护需要;二是在资金方面,保证了林场执行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任务顺利完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生态管护人员数量不足;二是森林防火设备老旧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已经于2020年10月份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森林消防员及护林员;二是积极争取资金采购森林防火设备,改善目前的状况。

  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资金使用能够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支出未超出年初预算,项目实施能够按进度要求完成,绩效考评合格。

  边境防火隔离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政府公开招投标程序执行,严把验收质量关,支出未超出年初预算,项目实施能够按进度要求完成,绩效考评合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绥芬河市绥芬河林场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事业运行经费是指事业单位履行相应职能、维持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属于中央级林业生态恢复资金。

  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属于中央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第三章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林场2020)

  三、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林场2020)

  第二部分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绥芬河市绥芬河林场

撰稿:绥芬河林场

校对:杨海玲

一审:杨海玲

二审:修晓花

三审:周桂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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