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9 15:20 来源:绥芬河市民政局 访问量:
字号:

  绥芬河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章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二章 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参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三章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二部分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章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章 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拟定民政工作有关政策标准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定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提出行政区域规划管理的建议,负责乡(镇)级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六)拟定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研究、保障残疾人福利合理合规发放。

  (九)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拟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市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行政区划信息的绥芬河市行政区划图。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民政局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社会福利与救助科)、基层政权与社会事务科(社会工作办公室),下设6个事业单位。核定编制 30名。

  2020年末绥芬河市民政局实有人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与2019年度决算相比,年末实有人数减少4人,其中:行政人员减少1人、参公人员增加0人、事业人员减少3人、离休人员增加0人、退休人员增加0人。

  本部门无所属预算单位,部门汇总决算即部门本级单位决算。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总表、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表。(参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2067.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9.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107.87万元,其他收入 0.20万元。),同比上年收入减少325.05万元,主要原因为:社会福利院尾欠款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9.6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51.4万元,主要原因:城乡社区支出增加。年初结转和结余406.47万元。

  本年度支出200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87万元,项目支出1587.2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897.54万元,原因:社会福利院尾欠款减少,低保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3.21万元,同比上年减少838.13万元,原因:抚恤、退役安置、医疗救助、低保支出减少。比年初预算增加772.17万元,原因:。政府性基金支出122.6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59.61万元,原因:社会福利院尾欠款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468.13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合计0.2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原因为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减少/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与上年支出数对比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14万元,原因为公务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为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为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为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比上年减少0.14万元,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3、相关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出境团组数及人数:2020年度因公出国出境费组团数0个,总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减少0个、减少0人次,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出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车保有量情况为0台车。与上年相比,购置减少0台,保有量减少0台,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2020年度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4人次。与上年相比,减少3批、减少8人次,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次数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运行经费支出32.52万元,比2019年减少27.81万元,降低54%。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院取暖费用由机关运行支出划到项目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各部门应按照如下格式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评价资金2006.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0年度社会福利院工程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2.6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基本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组织对民政局等1个部门(单位)开展基本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8.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均未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保证本单位的正常运行。

  3、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共组织对民政局等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587.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122.66万元,均未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实现项目资金总体目标,项目支出合理合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8.91万元,执行数为1702.87万元,完成预算的356%。主要产出和效果:对构建幸福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29万元,执行数为84.28万元,完成预算的686%。因疫情原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增加。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低保、低收入人群的疾病得到治疗。老百姓获得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彩票公益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4.5万元,执行数为122.66万元,完成预算的25%。主要产出和效果:社会福利院工程尾欠款等各类款项合理支付,保障了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绥芬河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事业运行经费是指事业单位履行相应职能、维持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反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七、临时救助: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第三章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自评表(民政)

  三、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二部分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绥芬河市民政局

撰稿:市民政局

校对:杨海玲

一审:杨海玲

二审:修晓花

三审:周桂成

责任编辑:

相关附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