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9 13:33 来源:绥芬河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访问量:
字号:

  目  录

  第一章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二章 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参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三章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二部分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章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章 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促进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在全市范围内选拔、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制定竞赛计划,组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负责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活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竞赛任务;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普及全民健身知识;负责组织在体育馆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做好管理和服务。

  (二)充分发挥体育馆的功能,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体校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教练组。核定编制14名,年末实有10人,退养1人,离退休11人。

  2020年末绥芬河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实有人数11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

  与2019年度决算相比,年末实有人数减少1人,其中:行政人员增加0人、参公人员增加0人、事业人员减少1人、离休人员增加0人、退休人员增加0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绥芬河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绥芬河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本级和所属0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总表、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参见附表)

  (备注:由于没有安排相关支出,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数据为空)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364.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7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同比上年收入减少60.31万元,主要原因为:专项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48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6.59万元,主要原因:专项资金减少。年初结转和结余25.25万元。

  本年度支出38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21万元,项目支出69.72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7.67万元,原因:专项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21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5.95万元,原因:专项资金减少。比年初预算增加65.23万元,原因:免费开放资金指标和人员工资增加,以及职工调资等。政府性基金支出22.7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8.28万元,原因:上年结转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以及受疫情影响,很多体育赛事未开展。年末结转和结余3.52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合计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12万元,原因为受疫情因素影响,无来访团体。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减少/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12万元,完成预算的0%。

  2、与上年支出数对比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08万元,原因为受疫情因素影响,压减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没有此项预算安排和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没有此项预算安排和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没有此项预算安排和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08万元,原因为受疫情因素影响,无来访团体。

  3、相关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出境团组数及人数:2020年度因公出国出境费组团数0个,总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减少0个、减少0人次,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车保有量情况为0台。与上年相比,购置减少0台,保有量减少0台,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2020年度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相比,减少1批、减少30人次,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因素影响,无来访团体。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12.89万元,比2019年增加10.32万元,增长10.06%。主要原因是:电费和维修(护)费用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各部门应按照如下格式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评价资金36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0年度体育比赛经费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7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基本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组织对“绥芬河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1个部门(单位)开展基本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3.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22.72万元,均未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部门正常的工作运转,在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杜绝违规现象发生。2020年在文旅局的领导下,体校扎实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工作有突破,有亮点,社会各界反映良好,人民群众满意度高。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度自评得分91分。

  3、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共组织对“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资金”“体育比赛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22.72万元,均未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为提高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共场馆免费开放资金及体育比赛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免费开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免费开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万元,执行数为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0年利用体育场、馆开展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演出、比赛及书法绘画展览,因群众文化、体育比赛、活动的成功举办,极大地提升了我市的知名度,同时拉动了地方经济增长,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体育比赛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万元,执行数为22.72万元,完成预算的87%。主要产出和效果:此经费主要用于篮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速度滑冰、排球、摔跤等七个项目的体育比赛经费。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完成了全年参加省级和牡丹江市级体育赛事的工作,项目的预期目标得到了良好完成。参加体育竞赛不仅开拓视野,促进青少年身心素质全面发展,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为增强少年儿童体质做贡献。培养选拔优秀体育苗子,加强我市体育人才培训工程建设,全面提高我市青少年体质健康,达到普及与提高均衡发展,为我市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绥芬河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事业运行经费是指事业单位履行相应职能、维持日常运转所必需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七、群众体育:反映业余体育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八、体育场馆:反映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九、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指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和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第三章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二部分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绥芬河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撰稿:绥芬河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校对:邵琳琳

一审:杨海玲

二审:修晓花

三审:周桂成

责任编辑:

相关附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