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政策方针,规章规范;负责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推进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二)拟订全市畜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与畜牧业相关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拟订畜牧业发展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畜牧业产业结构,布局结构的调整和畜产品品质的改善。
(四)组织全市畜牧业重大科研项目的技术攻关;负责市级以上科研成果的审核申报;负责畜牧兽医行业科技推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科技交流工作;开展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五)负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拟订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和重大动物疫情的认定,并组织扑灭。
(六)组织全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兽医诊疗机构,兽医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兽药,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的国家标准。
(七)负责全市草原监督管理和草原防火工作;拟订草地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动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种畜禽,牧草种子的登记。
(八)负责全市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经营与投入。
(九)承担提升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负责畜产品的安全监管和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负责全市生鲜乳的监督管理和奶业发展工作。
(十)承担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绥芬河市畜牧兽医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2人,实有人数18人,二线1人。领导职数3人:局长1人。副局长1人。现有职工19人,其中编制人数18人,二线1人。
内设机构:局长室1个,副局长室1个,办公室,财会室,疾控中心,
畜牧科,监督所各1个。
三,部门收支预算的依据
2015年畜牧兽医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5.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依法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4年底在册人数预算编制;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等;商品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及年度目标预算。
2015年支出预算18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9.9万元,一般行政事务(农业)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万元。
附:预算公开附表
绥芬河市畜牧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