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8年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1,接受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的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2,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有无产权手续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协助编制征收安补偿方案;
3,配合实施相关单位组织的无照房认定工作;
4,书面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相关手续;
5,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宣传、解释,征求意见、公示、组织听证、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6,就征收补偿的具体问题与被征收人协商,签订房屋征收安置协议;
7,负责协调处理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信访工作、补偿安置纠纷;
8,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强制执行涉及的有关工作;
9,组织被征收房屋拆除工作;
10,档案资料保管、信息查询;
11,完成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共设置3个科(股),包括:征收一组、征收二组、征收三组三个科室。
三、单位人员构成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为事业单位,总编制人数2人,在职实有人数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公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与上年对比,行政编制增加(减少)0人、参公编制增加(减少)0人、事业编制增加(减少)0人;退休人员0人。与上年对比,退休人员增加(减少)0人。
第二部分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
第三部分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2018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万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70万元,占1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0万元,其中:
1、212010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8年预算数为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0万元,下降53.33%。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0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
3、离退休公用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人员特需费0万元、离休人员公用经费0万元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万元。
4、职工体检费支出0万元。
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支出0万元、退休费支出0万元、抚恤金支出0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0。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0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
3、离退休公用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人员特需费0万元、离休人员公用经费0万元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万元。
4、职工体检费支出0万元。
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支出0万元、退休费支出0万元、抚恤金支出0万元。
十、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设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万元。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月,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共有房屋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0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车辆0台。共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其中: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其他资产74个。
十四、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规定,2018年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70万元,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