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报表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
6.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报表
7.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
11.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报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表
13.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表
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收支决算表
第四部分 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表
15.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表
16.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五部分 2020年度政府决算情况说明
17.2020年政府决算报告
18.2020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19.2020年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020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1.2020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2.2020年绥芬河市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3.财政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2020年度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报表
第四部分 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表
第五部分 2020年度政府决算情况说明
17.2020年政府决算报告
关于绥芬河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在绥芬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绥芬河市20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报告提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请予审议。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绥芬河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财政总收入84463万元,完成预算的83.5%,同比下降1.4%,减收123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978万元,完成预算的93.7%,同比增长1.2%,增收601万元;上划收入34485万元,完成预算的72.1%,同比下降5.1%,减收1840万元。
2.财政总支出228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49.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830万元,完成预算的151.96%;上解支出62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5%。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978万元、上级财政各项补助收入178599万元(返还性收入1674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762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224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1707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27608万元、调入资金1788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7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26万元,总收入合计为2902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830万元、上解上级财政支出626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7608万元、增设预算周转金-309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16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17万元,总支出合计为290278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741万元,完成预算的309.1%,同比增长374.2%,增收1636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222万元,完成预算的556.3%,同比增长74.4%,增支16728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20741万元、省级补助收入2043万元、抗疫特别国债3430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0万元,总收入合计为570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9222万元、调出资金17876万元,当年无结余,总支出合计为57098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完成23万元,支出23万元,当年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8385万元,支出完成54284万元,当年结余4101万元,滚存结余24962万元。
五、2020年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的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狠抓财政收支管理,着力深化财税改革,积极防控财政风险,圆满地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收支预算,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促进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一是保障财政收入平稳运行。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感染疫情,加强财税部门协作合力,深挖税收潜力,抓实非税征管,全方位做好收入组织工作。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2%,其中,总部经济企业全年纳税26573万元(全口径),同比增长40%,增收7599万元。二是多方拓宽筹资渠道。全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7.86亿元,全年总财力达32.9亿元,创历史新高,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抗疫胜利。
(二)扎实办好惠民利民实事
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完成19.3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教育支出2.06亿元,同比增长0.2。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实施义务教育薄弱能力提升计划,拨付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224万元。支持新建幼儿园和维修改造,解决大班额和适龄儿童入园难问题。二是强力支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建设。卫生健康支出2.79亿元,同比增长209.2%,全力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向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拨付683万元,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够全部对辖区居民开展服务需求。投入财政资金10723万元用于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建设和提升服务能力补短板,拨付2282万元保障医务人员工资和保险,缓解疫情冲击下医院经营困境。三是加大社保支持力度。社会保障支出2.46亿元,同比增长7.4%,及时足额拨付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2326万元,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资金发放到位。筹集资金2311万元保障自主择业干部安置、军队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家庭优待、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缴费等支出。统筹上缴职业年金3741万,扎实推进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程。
(三)全力保障疫情常态化防控
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围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扩大生产、刺激居民消费等方面,做好财政保障工作。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财政资金1.89亿元,统筹用于医疗救治、人员补助、防疫物资、后勤保障、医院改造等,为实现“两手抓、两战赢”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
一是集中财力偿还政府性债务,在保障工资、运转和民生的基础上,通过严控支出、列入预算、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等增收节支方式,增加可偿债财力。多次向省级部门汇报我市债务管理情况,争取在财力、债务置换等方面给予我市支持。在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法定债务率下降15个百分点,全口径债务率下降51个百分点。二是通过争取一般债券1.1亿元、安排盘活存量资金支出7636万元等手段,圆满完成当年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24189万元目标任务,两年内累计偿还6.96亿元。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20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财政部门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奋力实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顺利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为谱写自贸时代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18.2020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绥芬河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省财政厅对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数为1785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1)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7628万元。其中: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2633万元;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9186万元;
结算补助收入19259万元;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万元;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8251万元;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61191万元。
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07万元;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623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5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584万元;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413万元;
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73万元;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810万元;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13万元;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22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224万元,其中:
国防15万元,教育115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530万元,卫生健康2094万元,节能环保421万元,城乡社区2351万元,农林水289万元,交通运输29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175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4248万元,住房保障7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000万元。
(3)返还性收入16747万元。其中: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249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524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12729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11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906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228万元。
二、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1、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752万元。
2、返还性支出1392万元。
19.2020年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绥芬河市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一、政府一般债务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市政府一般债务限额308,154.3万元,2019年底一般债务余额为291,673.5万元。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11,706.8万元, 2020年一般债券余额303,380.30万元,全部用于绥芬河民用机场及附属工程、解决拖欠中小民营企业欠款、园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资本支出。
二、政府专项债务说明
2020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0,205万元,2019年末政府专项债务余额29,879万元。2020年无新增专项债券,2020年专项债券余额为29,879万元。全部用于园区开发和土地储备项目公益性资本支出。
三、政府债务还本及付息情况
2020年政府债务还本及付息39,827.02万元,其中:用再融资债券偿还本金27,608万元;付息12,219.02万元,含一般债券付息1,123.26万元,专项债券付息986.76万元。
20.2020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528万元,决算数为580万元,为预算数的3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35万元,决算数为1万元,为预算数的2.8%;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02万元,决算数为247万元,为预算数的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091万元,决算数332万元,为预算数的3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232.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数为100万元,主要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车购置100万元。
2020年度绥芬河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80万元,比2019年减少2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万元,较上年减少4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47万元,较上年减少1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2万元,较上年减少87万元。“三公”经费下降的原因:一是全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事,大力削减“三公”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出国任务减少,公务接待减少;三是加强“三公”经费制度建设,规范和约束了“三公”经费支出。
21.2020年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绥芬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黑发[2019]30号)文件精神,加快构建我市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我市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打牢预算绩效管理基础
继续建立健全制度建设,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全面搭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建立和推行“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的结果要运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模式。
二、全面组织培训,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组织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人员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三、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做好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在预算编制阶段,全面加强预算部门绩效目标编制指导,不但要实现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还要严格审核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
(二)加强绩效监控
加大项目执行进度绩效管理,切实推进预算项目进度,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管理,及时纠偏、及时整改,确保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开展重点评价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通过不断加大重点评价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督导,分析支出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将重点评价项目、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结果作为市级预算安排的重要因素并加以运用,对于无效的项目和专项支出要停止执行,对于低效的支出及时调整。
(四)预决算绩效公开工作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信息统一公开平台,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公开财政预决算中绩效评价情况。
22.2020年绥芬河市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绥芬河市财政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1 年,绥芬河市选择13 个重大项目(政策)支出,评价资金 31713.416万元。所评价财政支出中,包括政府采购XX个,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个,政府专项债项目 个,部
二、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四方面: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科学合理,存在缺少关键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准确、表述 不清晰以及无法衡量等问题。二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存在低于序时进度问题。三是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高存在相关工作资料积累和保存不完整、自评价等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四是个别项目管理制度不完善。
2020年市直部门绩效财政评价(项目支出)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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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绥芬河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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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评项目名称 |
被评单位名称 |
单位自评得分 |
部门评价得分 |
财政评价得分 |
评价 |
金额 |
备注 |
1 |
公路口岸运营办公经费 |
绥芬河市口岸管理委员会 |
95 |
95 |
优 |
190.87 |
购买服务 |
|
2 |
绥芬河市高级中学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绥芬河市高级中学 |
99 |
99 |
99 |
优 |
1595 |
政府债券 |
3 |
绥芬河市教育第一幼儿园建设 |
绥芬河市教育幼儿园 |
98 |
98 |
98 |
优 |
2255 |
政府债券 |
4 |
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费 |
自然资源局 |
94 |
93 |
93 |
优秀 |
1000 |
|
5 |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绥芬河民用机场航站楼及非民航专业工程) |
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 |
94 |
94 |
94 |
优秀 |
5000 |
|
6 |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新建绥芬河民用机场配套设施工程) |
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 |
94 |
94 |
94 |
优秀 |
9300 |
|
7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垃圾场运营)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98 |
97 |
96 |
优秀 |
792 |
|
8 |
拆迁补偿费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98 |
97 |
97 |
优秀 |
686.79 |
|
9 |
道路、停车场建设维修工程 |
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
100 |
96 |
96 |
优秀 |
1896.09 |
|
10 |
广场、清淤等工程及项目前期费 |
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
100 |
96 |
96 |
优秀 |
2070.71 |
|
11 |
市人民医院医疗中心装修 |
市人民医院 |
96 |
96 |
95 |
优秀 |
2623 |
|
12 |
传染病医院 |
市人民医院 |
99 |
98 |
95 |
优秀 |
1917 |
|
13 |
机关保险 |
社保中心 |
100 |
100 |
100 |
优秀 |
2387 |
|
单位自评 个,财政评价 个,占比 %;其中:优秀 个,良好 个,一般 个,较差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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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各科室财政评价分数,确定“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含80分)为良好;79-60分(含60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