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公告(权利人:绥芬河市迎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5-06-25 09:51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登记科 访问量:
字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2025年8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丁兆友于2023年9月死亡,留有不动产1处:

序号

产权证号

权利人

坐落

1

60537

绥芬河市迎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教育路西,学府街北,学府新城18号楼,7幢2单元2层02

现继承人俞文华作为法定继承人申请继承该不动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依据相关法律申请继承该不动产,符合相关规定。

异议书及材料送达地址:绥芬河市便民服务大厅209室

联系方式:0453-3938211

公告单位: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5日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登记科

撰稿:张玉娜

校对:王琳

一审:许伟

二审:李玲

三审:牛彦彬

责任编辑:

相关附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