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权利人:陈纪川)

日期:2025-06-23 10:34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登记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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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不动产证书丢失,申请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公告作废。

序号

产权证号

权利人

坐落

1

60997

陈纪川

教育路西,学府街北,学府新城13#楼,9幢0单元3层17室

如有异议,请致电本公告发布单位,不动产登记机构拟予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联系方式:绥芬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453-3938580、0453-3938780

2025年6月23日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登记科

撰稿:王亚光

校对:王琳

一审:许伟

二审:李玲

三审:牛彦彬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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