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广友带队,到我市纪念碑东侧林地(老煤场)、市林长制办公室、市林草局、原东山养猪场、阜宁镇政府等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现场听取林区违建拆除、火险隐患整治、创建省林长制北方样板市(县)、森林资源保护、收回林地植被恢复及镇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检查组对我市林长制、林草资源保护和执法、“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镇村森林防火等工作给予肯定,并要求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因地制宜开展造林绿化,提升森林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雪花、李明雷、高立彬、曲修季参加检查,市政府副市长林勇,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大明及林草局、阜宁镇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