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口岸综合能力提升项目需要临时使用绥芬河市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临时使用林地单位:绥芬河市商务局。
二、拟临时使用林地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口岸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三、拟临时使用林地的用途:边坡治理。
四、项目拟建设地点:公路口岸货检区南侧山体滑坡处。
五、拟临时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为2.2929公顷。
六、拟临时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55立方米。
七、拟临时使用林地的权属:使用林地全部为绥芬河镇前进村集体林地。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08月28日至2025年09月0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453-3988890。
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