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经营秩序,保障食品安全,我单位决定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僵尸户”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的“僵尸户”清理范围:
1.营业执照已注销、吊销,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注销的;
2.营业执照有效,但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申请延续的。
请涉及此类情况的食品经营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主动到我单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若逾期未办理注销,我单位将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6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
希望各食品经营单位积极配合本次清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食品经营环境。
公布单位: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时间: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1日
联系电话:0453-575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