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部门,市直相关单位:
按照牡市《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详情请查询https://www.mdj.gov.cn/mdjsrmzf/c100214/202507/c03_1012911.shtml)文件要求及相关职称政策,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各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行政策
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5〕8号)要求执行,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均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人事人才”专栏中可查询。
二、时间及工作安排
高级职称人社局受理时间:2025年9月1日-9月10日;
中级职称人社局受理时间:2025年9月15日-9月26日;
三、评审材料签转程序
签转程序:本人申报,单位考核、公示、推荐,主管部门复核。
(一)个人申报阶段
1.平台申报。个人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申报人务必认真规范填写,确保信息准确。如有平台操作问题,各有关单位可联系平台使用技术服务部门:0451—87097652、8709765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信息,将直接上传到人社部职称查询系统,未通过平台评定的职称资格信息不予备案。
平台申报需下载打印相应表格:一是《2025年度拟评职称信息确认单》1份,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字确认并盖章。二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用A4纸按顺序正、反面打印1式2份,右上角标明主表或副表。其中:考试与评审结合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单,粘贴在主表最后一页,副表粘贴复印件;申报“基层”高级职称人员在《评审表》首页右上方注明“基层”字样,同级改职人员在《评审表》首页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边境地区人员在《评审表》首页标注“边境”字样。三是《申报资格材料目录表》,粘贴在材料袋外。
2.申报材料。按照评审标准及相关职称政策规定,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供包括上述各类表格在内的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佐证原件。
(1)现任职资格证书。(2)学历、学位证书。(3)聘任岗位情况。(4)工作业绩成果。(5)《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签转确认表》。
(二)单位推荐阶段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设立推荐评议组,评议组成员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结合申报人聘用岗位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考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推荐,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领导集体研究形成推荐意见。
1.综合审查。一是岗位聘任情况。结合申报人聘用岗位实际和档案情况,审核、整理、补充相应岗位聘任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须被聘在岗1年以上。评审标准中有明确聘任时间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是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审查核实申报材料,符合评审要求且真实有效的,在《评审表》等各类表格、材料的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三是数据提交。确认申报信息及申报评审委员会无误,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审核申报人填写内容与申报情况一致的,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应主管部门。
2.考核推荐。一是被推荐人选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原则,对推荐结果备案;二是严格落实职称政策公开、推荐条件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用岗位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展示的制度;三是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领导集体讨论同意的方可推荐;四是形成的推荐意见(包括设立推荐评议组和无记名投票情况,并附投票汇总表)、公示情况说明与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三)主管部门复核阶段
各主管部门根据评审标准及相关职称政策,制定有效预防、科学甄别弄虚作假行为的办法,按人事管理权限落实申报材料审查责任制。审核申报条件及参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要求如下:
1.材料复核。抽选本系统专家,结合申报人聘用岗位、人事档案情况,复核申报人的参评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及用印(公章);对本系统申报正高级职称人选材料全面审核,综合考核排序。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对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已取得资格的予以撤销。
2.签署意见。复核无异议的,在《评审表》等各类表格、材料的相应位置签署复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信息填报。主管部门统一填写《晋升职称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确认并加盖公章,形成推荐报告(事业单位要说明空岗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4.数据提交。确认符合申报资格和评审条件、申报信息及申报评审委员会无误后,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的“提交”功能确定提交。
5.分类签转。线上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提交;线下按照省评、市评签转程序分类签转。
6.落实推荐备案。做好所属单位或本部门的推荐方案、推荐委员会构成、推荐公示和推荐结果等材料的备案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落实审核推荐责任
持续巩固净化职称评审环境专项行动成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督促指导申报人全面、详实、准确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对职称申报条件所涉及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考核结果、岗位工资表、劳动合同,以及评审条件所涉及的课题、项目、奖项、专利、标准、论文、论著、证明等材料真实性严格审核,对存疑的材料重点甄别,确认造假的实行“一票否决”,记入职称评审失信库,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按规定对申报人及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五、特别提示
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由主管部门统筹把关,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研究制定推荐方案的同时,一并报送待聘人员解决方案,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
咨询电话:3938567。
附件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称申报计划备案表__ ____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