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医药机构经营状况和意愿,现将绥芬河市利仁大药房有限公司、绥芬河市泽生大药房有限公司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予以公告。
1.医药机构名称:绥芬河市利仁大药房有限公司
原定点医药机构编码:P23108100509
地址:绥芬河市青云路东,新安街南,邮电小区C栋-112。
2.医药机构名称:绥芬河市泽生大药房有限公司
原定点医药机构编码:P23108100478
地址:绥芬河市青云路东,青云小区55幢118号。
绥芬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