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狍子在绥芬河境内高速公路受伤遇险,幸得巡逻民警及时发现并联合野生动物救助部门展开紧急救助。经过一夜的精心照料和观察,确认其无大碍后,这只幸运的狍子已于次日被成功放归山林。
当天19时50分许,绥芬河市公安局G10警务工作站的民警在执行日常巡逻任务,行至绥芬河通往牡丹江的高速公路路段时,发现路边有只动物倒地不起。警务工作站站长柴洪升说:“行至G10高速19公里处,发现超车道有只受伤的野生动物,初步判断,可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狍子。为了避免事故发生,也避免这只动物受到二次伤害,咱们巡逻民警迅速在周边设置安全区域,安排专人看护,并第一时间联系到林草局。”
市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确认受伤动物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狍子。
市林草局野生动物救助站组长刘洋说:“当时发现狍子的右颈处及膝盖有明显擦伤,我们将其带回,然后进行救治,上药以后放置水盆待观察。”
经过一夜的密切监护和观察,工作人员确认狍子的身体状况良好,仅受轻伤,精神状态恢复明显,已完全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符合放归自然的条件。G10警务工作站的民警与市林草局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一同将狍子放归大自然。
刘洋介绍,之所以给狍子戴上头套,一是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二是如果在不戴头套的情况下,狍子会撞击笼子,所以我们给它戴上头套,也保证它不再受第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