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国家优化生育政策,积极响应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我市依照《牡丹江市发放生育补贴、育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推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举措鼓励生育,助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增强家庭生育意愿。目前,我市生育补贴、育儿补贴发放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具体补贴标准为:
生育补贴:依法生育二孩的家庭,一次性发放生育补贴5000元,若单方符合条件则给予2500元;依法生育三孩的家庭,一次性发放生育补贴10000元,单方符合条件给予5000元。
育儿补贴:生育二孩的家庭,每月发放育儿补贴300元,单方符合条件给予150元;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每月发放育儿补贴600元,单方符合条件给予300元,发放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36个月龄)。
发放对象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绥芬河辖区,在牡丹江地区助产机构分娩的,依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且在绥芬河市户籍地登记、落户的城乡居民。同时满足以上所有条件。
计算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以后,自子女出生之日起至3周岁(36个月),本次发放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生育补贴、育儿补贴。
申报资料(携原件及所有复印件一式三份)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2.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子女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生育登记服务卡》;
3.再婚夫妻的历次离婚协议、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中行银行卡复印件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起。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
申报者需前往子女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屯进行现场申报,社区、村屯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予以公示。市卫生健康局完成最终审批,并再次公示审批结果。资格确认通过后,申报对象从申报当月起享受育儿补贴,按月计算,按年发放。生育补贴随第一年育儿补贴一次性发放至申报对象的银行卡。
此次的生育补贴与育儿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撑,也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筑牢了坚实根基。未来,我市将持续关注政策实施成效,不断优化完善相关政策,确保补贴资金精准、高效地发放至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